永远怀念-百万用户的选择!

永远怀念

当前位置: 永远怀念 > 丧葬礼仪 >

唐代以后殡葬礼仪的制式化以及民间的殡葬风俗

唐代以后殡葬礼仪的制式化以及民间的殡葬风俗:国家全面制定丧礼——丧礼的制式化 唐以后各朝制礼,尤其是唐、宋、明、清朝制礼最为严密,国..
国家全面制定丧礼——丧礼的制式化     唐以后各朝制礼,尤其是唐、宋、明、清朝制礼最为严密,国家直接干预殡葬也为从前各朝所不及。《大唐开元礼》是中国古代礼制之集大成,礼不仅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行为准则,而且全面地干预人们的日常生活,尤其是殡葬礼仪。此后,殡葬渐趋制式化,各级官员严格地遵照国家规定的制度,按死者生前的官职,或死者子孙的官职办殡葬,违者必究,并将为父母居丧3年法制化。“儒家精神”和“制式化”,这是唐以后殡葬的基本特征,并对后世礼制影响深远。     唐建国后的100余年间佛教虽然还相当兴盛,但它在整个社会生活中的比重在逐步下降,僧徒们操作的丧礼中仍然贯穿着儒家精神。总之,唐代以后儒家权威开始全面恢复,并为后世各朝所效法。《大唐开元礼》以后,有《北宋政和礼》、《明孝慈录》和《清通礼》,号为“四大礼制”,它们是各朝国家所规定的殡葬操作的法律文件。对此,我们还可参阅唐以后各“正史”的《礼志》部分,其中对皇帝、皇后、皇太后、亲王到各级官吏、庶民的殡葬操作程式和等级均有详细规定,皇家亦很少有违反的情况。     唐玄宗开元初宰相姚崇,遗命子孙薄葬,并戒骄戒奢。他说,“死者无知,自同粪土,何烦厚葬”而败坏家业;并表明反佛,“夫释家(即佛教)之本法,为苍生之大弊……。吾亡后必不得为此法。”即他表示自己不信佛,子孙也不要用这一套给自己办丧事。但当时佛事颇盛,如果你们顶不住,“若未能全依正道,须顺俗情”,就在断七内请僧人随便念一点经,此后就不要再搞了(同时他也对道教办丧事持鄙视态度),并嘱咐子孙死后也像自己一样从简办丧事。(《旧唐书·姚崇传》)这大约是唐代高级官员公开蔑视佛教之始,他以儒家的丧礼为“正道”,那么释、道则可以理解为“邪道”了。表明士人集团已开始对佛教不满,并且不忌讳“死亡”之事,为父的居然嘱咐子孙死后如何办丧事。     唐中后期,韩愈首倡公开反佛,他是打着复兴儒家传统的旗帜反佛的。佛者“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并说,“高祖(即李渊)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识见不远,不能深究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其事遂止。巨尝恨焉!”(《旧唐书·韩愈传》)韩愈说,唐初李渊时就想除佛,由于朝臣不赞成而止。如此观之,李渊很早就看出中国文化的未来走向了。     此后,佛教愈益受到中国士人阶层的抵制而逐渐失势。后世虽仍有佛教,但只是作为中国民间信仰的一种补充形式,僧人虽仍参与丧事,但丧礼的基本原则已是儒家精神。这些与从前均已不可同日而语了。     北宋初,宋太祖开宝三年(970年)诏令开封府:“禁丧葬之家不得用道、释威仪及装束异色人物前引。”(《宋史·礼志二十八·士庶人丧礼》)这是国家公开禁止道教和佛教参与丧事;“装束异色人物”可能是杂耍一类;戴上各色假面具送殡为“前引”,以助热闹。大约是这些东西均有伤“孝道”,于是禁止之。唐代殡葬操作的社会化     殡葬服务的社会化,指社会上产生了一批专门从事殡葬操作的自由职业者,他们以此为生,因而使殡葬操作成为了一种社会性职业。这里须区别,一是殡葬服务的职业化,二是殡葬服务的社会化。殡葬的职业化起源不可考证。西周的“冢大夫”和“墓大夫”是中国现存记载最早的职业殡葬工作者,不过,他们只为本宗法国家内部提供殡葬服务,并是国家的一级官吏,从国家那里领得傣禄,该行业也具有垄断性,乃至世代相传。秦汉以后,中国各地农村中的殡葬大体是同宗邻里相帮,即便有一些活跃人物也不构成职业阶层。以现代的观点看,他们都不构成殡葬服务的“社会化”,即不是按照供求规律、商品货币关系提供此类服务。     殡葬服务的社会化与城市形成相联系,即与城市的高度发达、工商业的活跃、城市人口的稳定并与乡村相对独立相关。城市里居住着大量的人口。如官吏、学者、手工业者、商贸等,他们是从农村中游离出来的人口,比如,战国时期魏国都城大梁(今开封)、齐国都城临淄以及两汉的长安、洛阳都有几十万人口,这些人口中有的已经在城市内居住了几代。他们既不可能再到乡下去叫同宗来办丧事,邻里相帮也难以满足要求(操作的复杂性、人们对丧事的忌讳等),因而,在战国时期的城市中就已产生了专门提供殡葬服务的社会职业阶层是顺理成章的,他们构成古代城市中的“第三产业”。不过,作者目前尚夫扶到该方面的更早的记载。     北魏时期杨衒之于东魏孝静帝武定五年(547年)曾游洛阳,后写的《洛阳伽蓝记》中已有了此方面的记载。《洛阳伽蓝记·卷四·法云寺》中写到:洛阳西门外有洛阳大市,周围有8里之大,作者细致地介绍了各区的街市布局、建筑状况以及一些职业性街区,其中“市北有慈孝、奉终二里,里内之人以卖棺椁为业,货輀车为事。有挽歌孙岩……”这里,慈孝、奉终二个里坊(区)就是专门从事丧事服务的职业性街区,取名具有儒家精神,“慈孝”和“奉终”。輀(er)车即丧车,出丧时送灵柩用,因为城市里死了人必须送到乡下去埋,路途远,因而需要送灵车。“货”本意为买卖,在这里应当理解为租用,因为一次丧事就要买一辆丧车,用完了又不能带回去保存下来,还要烧掉,这开销就太大了。各家庭平时显然又没有必要专备一辆送灵车,有丧事去租用一下即可。孙岩是职业的挽歌郎,即专门提供丧事(唱挽歌一类)服务。这里所反映的都是殡葬服务的社会化情况。     我们通过唐代中后期白行简(白居易之弟)的《李娃传》可以看到更精彩的殡葬服务的社会化情况。     荥阳生,本系常州刺史之公子,其父名望很高,家里奴仆如云,他少时聪明,其父对之有厚望。他20岁时,带了许多钱财及车马、奴仆去长安赴考。他耽于狎妓,耗尽钱财,变卖了车马和奴仆,孓然一身,无法归故乡,流落到“凶肆”。凶肆,即当时出售丧葬用品并承办丧事的场所。他在那里当了一名帮办丧事的小帮工,“执繐帷,获其直(同值)以自给。”由于他天资聪颖,很快地成了一名唱挽歌的高手,“曲尽其妙”,整个长安城里居然没有人能比得上他。这也表明,当时长安城里已有了很多的凶肆。     当时,“东肆”和“西肆”两个凶肆互相竞争颇为激烈。东肆的丧葬用品制作“皆奇丽”,但唱挽歌者的水平不甚高, “东肆长”出2万钱聘来了荥阳生。东肆中那帮唱挽歌的前辈又暗中对荥阳生进行了10余天的训练,教其“新声”(新曲子),而不让西肆知道。后来,两家的凶肆约定在长安天门街搞一次比赛,各自将自家的本领亮出来,“以较优劣,不胜者,罚直(即值)五万。”两方签了合同,找了保人,并发布了消息。一时“士女大和会,聚至数万。于是,里胥告于贼曹(长安的治安官员),贼曹闻于京尹(即京兆尹,相当于长安市长)。四方之士,尽赴趋焉,巷无居人。”此事规模之大,观热闹者之众,均为盛况空前。官府出面维持秩序,大约当时此类活均须先通知官府。     比赛时,两个铺子开始陈列出各自制造的治丧器具,西肆在南面、东肆在北面,从早晨到中午依次摆出了丧葬用的辇(灵床)、舆(灵车)、仪仗等物品,互相吸引人们观看,“西肆皆不及,师有惭色。”西肆想在唱挽歌时扳回来,派出唱挽歌的是一位“有长髯者,拥锋(响铃)而进,翊卫数人。于是奋髯(甩胡须)扬眉(扬眉毛),扼腕(握着腕)顿颡(点了点头)而登,乃歌《白马》之词。恃其夙胜(以为自己经常获胜),顾眄左右,旁若无人。齐声赞扬之;自以为独步一时,不可得而屈也。”他非常自信,认为自己是不可超越的。一会,轮到荥阳生出场了。只见他头戴乌巾,由五六个人簇拥着登台,“整衣服,俯仰甚徐,申喉发调,容若不胜(好像悲痛得发不出声音)。乃歌《薤露》之章,举声清越,响震林木。曲度未终,闻者嘘唏掩泣。”西肆长“益惭耻”,惧为众所笑,于是将所输之钱放在那里,“乃潜逃焉”。听众中“四座愕眙,莫之测也。”     按现代语,这是一次殡葬用品和殡葬服务的“博览会”,即硬件和软件的全面较量。还可以看出,唐朝人对丧事并不忌讳,男男女女来了数万人观看,居然像一次盛大的节日。这是一篇非常出色的描写,迄今尚未见到比这精彩的有关殡葬活动社会化的描述。中国旧称殡葬服务行业为“杠业”,这一名称亦不知起源于何时。民间殡葬活动的娱乐化     殡葬活动娱乐化,即殡葬操作具有娱乐性质,或说杂入了大量的娱乐活动。很难考证这一习俗具体起源于何时。从逻辑上,应该说,原始时代大约就有了这一风俗。     进入文明社会后,情况发生了改变。从周礼看,丧葬均已不具娱乐性质,因为它不符合儒家“孝文化”的要求和丧葬“哀戚为本”的原则。两汉相承。如上述,只是那些对 “先王之道”心存鄙视的士人才故意在丧期作一些歌舞(及饮酒食肉)等怪诞举动。     但那些“蛮夷”之邦未受中国先王文化的“教化”则还保留着远古之遗俗。如东汉·王选《楚辞章句》云:“昔楚国南郑之邑,沅湘之间,其俗信鬼好祠(即祭神),其祠必作歌乐鼓舞以乐诸神。”即是说,至少在春秋时期,南方祭神时便有了“作歌乐”并“鼓舞”的习俗,“乐诸神”,这其中自然包括丧礼中的祭先人亡灵时的娱乐活动。殡葬活动的娱乐化,无疑与北方“蛮夷”入主中原相关。魏晋南北朝的情况尚不明;但明朝礼学家认为,丧事的娱乐住质是蒙元人带来的。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御史高元侃言:‘京师人民,循习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竟无哀戚之情,甚非所以为治。乞禁止以厚风化。’乃令礼官定民丧服之制。”五年六月,政府正式颁定丧礼以及五服丧制(《明史·卷六十·士庶人丧礼》)。即是说,至少从元代以来,民间已将丧事当作一种娱乐活动来办了。明初,正统的士大夫看不惯,提出要予以禁止。     清人孙承泽著《天府广记》,卷十六《丧制》,对此写道: “洪武元年(1368年),御史高元侃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凡有丧葬,设宴,会亲友,作乐娱尸,惟较酒肴厚薄,无哀成之情。流俗之坏至此,甚非所以为冶。且京师者天下之本,万民之所取则,一事非礼,则海内之人转相视效,弊可胜言?况送终礼之大者,不可不谨。艺禁止以厚风俗。’上(指朱元潭)是其言,乃诏中书省令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五年六月,定丧礼。”同一事,所述不同,孙承泽作了相当的发挥,且大有义愤填膺之慨。这表明:清代民间相当多的地方乃至京师仍流行这一风俗。京师是皇帝鼻子底下,风俗如此,孙承泽说,这会对天下人带一个坏榜样!     尽管正统的士大夫极力反对,但民间丧事的娱乐性质事实上难以禁绝,它在生活内容单调而刻板的中国古代农村无形中成了娱乐的补充形式,并可冲淡殡葬的悲哀和恐怖气氛。从《红楼梦》贾府给秦可卿办丧事的描述看,其中也具有相当的娱乐性质,如“这日伴宿之夕,里面两班小戏并耍百戏的与亲朋堂客伴宿。……一夜中灯明火彩,客送官迎,那般热闹,自不用说。”只是当娱乐性质太强烈时才招致人们的反对。     在湘西、云、贵等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中,丧事的娱乐色彩一直非常浓烈。对此,历代的《州志》或《县志》多有记载,如前引《宜都县志·卷六·风土志·丧仪》:“葬期先一日晚,孝家备酒,请亲友邻伴夜。酒毕,勿论诸人,皆绕棺而跳,一人击鼓,众则随口作歌,彼此相嘲,名为跳丧。”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民间丧事的辞灵仪式中,南方做“道场”时要“唱夜歌”,唱者之间常互相调侃奚落,有时也将矛头指向听众,其娱乐性质非常明显,只是参加者一般不能开怀大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网上扫墓
相关文章
微信建馆
扫描上面二微码,免费建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