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
关于印发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粤民函〔2006〕17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117号)要求,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将《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纳入省“十一五”一般专项规划编制范围,省政府同意由我厅组织印发。现将《广东省殡葬管理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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