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发[1997]15号 1997年5月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在中央、国务院的关怀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和领导下,近几年来,全国的殡葬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推行火葬成效显著,改革土葬日趋深化,殡葬事业蓬勃发展,殡葬管理明显加强,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的实践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他们勇于开拓进取,摒弃世俗偏见,克服重重困难,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殡葬改革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的先进事迹。反映了行业的面貌,代表了时代的精神。为了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学有样板,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用高尚的精神塑造人,在殡葬行业掀起比、学、赶、帮、超的新高潮,民政部决定对江西省南昌市殡仪馆等88个殡葬改革先进单位和北京市东郊殡仪馆火化工高玉茹等119名殡葬改革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各级民政部门、殡葬单位和殡葬战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发扬孺子牛的奉献精神,继续坚持殡葬改革的基本方针,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拓展服务,加快发展,把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的发展推向新的高度。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保持和发扬先锋模范作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